乐考网整理了23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《技术实务》学霸笔记四,相关专业考生可以参考本文复习,具体内容如下:
避难层(间)
1.避难层的设置条件及避难人员面积指标
(1)设置条件。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。
(2)面积指标。避难层(间)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,可按5人/m’计算。
2.避难层的设置数量
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m,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45m。
3.避难层的防火构造要求
(1)为保证避难层具有较长时间抵抗火烧的能力,避难层的楼板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.00h。
(2)为保证避难层下部楼层起火时不致使避难层地面温度过高,在楼板上宜设隔热层。
(3)避难层四周的墙体及避难层内的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.00h,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。
4.避难层的安全疏散
在避难层应设应急照明,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.00h,照度不应低于1.001x。
消防电梯是供消防人员灭火和救援使用的设施,在避难层必须停靠;而普通电梯因不能阻挡烟气进入,则严禁在避难层开设电梯门。
5.通风与防排烟系统
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,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
1.00h的C类防火窗。
二、避难间
建筑高度大于24m的病房楼,应在二层及以上各楼层设置避难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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