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
(一)体制变革
1.变革前——“一行三会”
(1)中国人民银行
(2)证监会
(3)银监会
(4)保监会
2.变革后——“一委一行两会”
(1)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
(2)中国人民银行
(3)证监会
(4)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
(二)演变阶段
1.第一阶段:1992年以前——中国人民银行集中统一监管
2.第二阶段:1992年到1997年——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,务院证券委员会负责指导、监督和归口管理中国证监会。
3.第三阶段:1998年到2008年——“一行三会”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正式确立
4.第四阶段:2009年到2016年——金融监管体制开始了金融监管的协调性和有效性的初步改革
5.第五阶段:2017年以来——金融监管体制进入“一委一行两会”的新阶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