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9年7月1日实施。现行的《证券法》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。但根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>等五部法律的决定》(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)。故此其生效日期应当改为2014年8月31日。核心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证券业和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、分业管理,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和行业性自律管理。
主要内容:
1.有关证券发行
2.有关证券交易
3.有关上市公司收购(要约收购、协议收购)
4.有关证券交易所的主要内容
5.有关证券公司的主要内容
6.有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主要内容
7.有关证券服务机构的主要内容
8.有关证券业协会的主要内容
9.有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内容
10.有关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