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担保方式定金
1.4.7.3定金(2072 P196)
概念 | 一方当事人以保证债务履行为目的,于合同成立时或未履行前,预先提供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。如约履行,定金返还或抵作价款 | ||
特点 | 定金罚则 | 支付定金一方违约(根本违约),无权要求返还,收取一方违约双倍返还 | |
选择适用 | 当事人既约定了定金也约定了违约金的,守约方可以择一适用 | ||
定金性质 | 1证约性质 2预先给付的性质 3担保的性质 | ||
定金合同 | 形式要求 | 应当书面 | |
生效要求 | 1主合同有效2定金实际交付的实践合同3比例符合法定(不超主合同20%) |
定金与违约金及预付款的区别
定金 | 违约金 |
于合同履行前支付 | 发生在违约后 |
有证约和预先给付作用 | 无 |
主要起担保作用 | 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形式 |
一般是约定的 | 可以约定也可以法定 |
定金 | 预付款 |
是合同担保方式 | 是履约行为 |
是从合同约定 | 是主合同履行 |
有法定的定金罚则 | 无 |
是实践性的 | 是诺成性的 |
【真题】
(二级09-77)
6月1日,甲乙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,总价款为100万元,约定由买方支付定金30万元。由于资金周转困难,买方于6月10日交付了25万元,卖方予以签收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( )
A.买卖合同是主合同,定金合同是从合同
B.买卖合同自6月10日成立
C.买卖合同自6月1日成立
D.若卖方不能交付货物,应返还50万元
E.若买方不履行购买义务,仍可以要求卖方返还5万元
二级2009-77-ACE,注意:定金有证明主合同成立的作用,但是并非主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